实验室到底需要多少记录?给大家整理一下,实际的记录可能会比这个多,以下是准则中明确要求的,也是实验室必定不能缺少的。
1. 合同评审记录,执行合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客进行的讨论的有关记录(4.4.2)
2. 所有分包方的注册资料,并保存其工作符合本标准的证明记录(4.5.4)
3. 服务和供应商采购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4.6.2)
4. 供应商评价的记录和获准的供应商名单(4.6.4)
5. 客户或其他方投诉调查或纠正措施的记录(4.8)
6. 审核发现的情况和因此采取的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4.14.3)
7. 跟踪验证和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4.14.4)
8. 应记录管理评审中的发现和由此采取的纠正措施(4.15.2)
9. 所有技术人员的授权、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5.2.5)
10. 环境条件的监测和控制记录(5.3.2)
11. 实验室应记录方法确认的结果(5.4.5.2)
12. 对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软件的记录(5.5.5)
13. 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时、这些要求应与相关抽样资料一起被详细记录(5.7.2)
14. 应记录样品的接受状态和询问客户的内容(5.8.3)
15. 通过与客户直接对话来传达意见和解释或许更恰当,单这些对话应当有文字记录(5.10.5)
作者:质量技术部骆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