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重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质控工作,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规范性和可靠性,2018年9月,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专家组对我公司普格县荞窝镇中村(则木河)生态采样点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专家组重点检查了监测资质(计量证书及认证项目)、实验室管理(实验室条件、实验用水、化学试剂等)、分析测试(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最低检出限等)、监测档案规范性(现场采样记录表、样品交接等)、地表水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比对抽测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提交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我公司全力以赴,积极配合专家组,圆满完成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专家组对我公司的工作较为满意,认为我公司的质量体系运行基本有效,并提出了改进建议,我公司将按照专家组的要求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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